草莓视频app在线下载

深職新聞

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

發布:2020-10-10

(2012年5月26日(ri)中共中央(yang)批準并發(fa)布2019年8月30日(ri)中共中央(yang)政治局(ju)會(hui)議(yi)修訂)

第一章 總則

第一條為(wei)了規范(fan)黨(dang)內法規制(zhi)定(ding)工作(zuo),提高黨(dang)內法規質量,形(xing)成完善的黨(dang)內法規體(ti)系(xi),推進依規治黨(dang),根據《中國共(gong)產黨(dang)章程》,制(zhi)定(ding)本條例。

第二條(tiao)黨(dang)(dang)內法規制定(ding)工作(zuo)以(yi)馬克思(si)列(lie)寧主(zhu)義(yi)、毛澤(ze)東思(si)想、鄧(deng)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(yao)思(si)想、科(ke)學(xue)發展觀、習近平新時(shi)代中國特色社會(hui)主(zhu)義(yi)思(si)想為指導,堅持和加強黨(dang)(dang)的(de)全(quan)面(mian)領導,堅持黨(dang)(dang)要(yao)管(guan)黨(dang)(dang)、全(quan)面(mian)從嚴治(zhi)黨(dang)(dang),堅決(jue)維護(hu)習近平總(zong)書記(ji)黨(dang)(dang)中央的(de)核(he)心、全(quan)黨(dang)(dang)的(de)核(he)心地位,堅決(jue)維護(hu)黨(dang)(dang)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。

第(di)三條黨(dang)內(nei)法規(gui)是黨(dang)的(de)(de)(de)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組織,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紀律(lv)檢查委員(yuan)會以及黨(dang)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工作機(ji)關和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(dang)委制定的(de)(de)(de)體現黨(dang)的(de)(de)(de)統一意(yi)志、規(gui)范黨(dang)的(de)(de)(de)領導和黨(dang)的(de)(de)(de)建(jian)設活動、依靠黨(dang)的(de)(de)(de)紀律(lv)保證實施的(de)(de)(de)專(zhuan)門規(gui)章制度。

黨章是(shi)最根本(ben)的黨內法(fa)規(gui),是(shi)制定(ding)其他黨內法(fa)規(gui)的基礎和依據。

第(di)四條制定(ding)黨內法規,主要就以下事項作出規定(ding):

(一)黨的各級各類組織(zhi)的產生、組成(cheng)、職(zhi)(zhi)權職(zhi)(zhi)責;

(二)黨(dang)的(de)領(ling)導和黨(dang)的(de)建設的(de)體制機制、標準要求(qiu)、方式方法;

(三)黨組織工作、活(huo)動和黨員(yuan)行為的監督、考核、獎懲(cheng)、保障(zhang);

(四)黨(dang)的干部的選拔、教育、管理(li)、監督。

凡(fan)是(shi)涉及創(chuang)設黨(dang)組(zu)(zu)織(zhi)職權職責(ze)、黨(dang)員義務權利、黨(dang)的紀律(lv)處分(fen)和組(zu)(zu)織(zhi)處理的,只能由(you)黨(dang)內法(fa)規作出規定(ding)。

第五(wu)條黨(dang)內(nei)法規(gui)(gui)的名稱為黨(dang)章、準則(ze)、條例、規(gui)(gui)定、辦法、規(gui)(gui)則(ze)、細(xi)則(ze)。

黨(dang)(dang)章(zhang)對黨(dang)(dang)的性質和宗(zong)旨、路(lu)線和綱領、指(zhi)導思想(xiang)和奮斗目標、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、黨(dang)(dang)員(yuan)義務權利以(yi)及(ji)黨(dang)(dang)的紀律等作出根本規定。

準則(ze)對全(quan)黨政治生活、組(zu)織生活和全(quan)體黨員(yuan)行為等作出基本規定(ding)。

條例(li)對黨的某(mou)一(yi)領域重要(yao)關系(xi)或者某(mou)一(yi)方面重要(yao)工作作出(chu)全面規定。

規(gui)定(ding)、辦(ban)法(fa)、規(gui)則、細則對黨的某(mou)一方面重要工作的要求(qiu)和程序等作出具(ju)體規(gui)定(ding)。

中央(yang)(yang)紀律(lv)檢查委員會以及(ji)黨中央(yang)(yang)工作(zuo)機(ji)關和省、自治(zhi)區、直(zhi)轄市(shi)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(gui),可以使用規(gui)定、辦法、規(gui)則、細則的名稱(cheng)。

第六條黨內(nei)法規一般使用條款形式表述,根據內(nei)容需要(yao)可以分為(wei)編、章、節、條、款、項、目。

第七(qi)條黨內法規制定工(gong)作(zuo)應當遵(zun)循下列原(yuan)則:

(一)堅持正確(que)政治方向(xiang),增強(qiang)“四個(ge)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(ge)自(zi)信(xin)”、做到“兩個(ge)維護”;

(二(er))堅(jian)持從黨的事業發展需要和全面(mian)從嚴治黨實際出發;

(三(san))堅持以(yi)黨章為(wei)根本(ben),貫徹黨的(de)基本(ben)理(li)論(lun)、基本(ben)路線、基本(ben)方略;

(四)堅持民(min)主集中(zhong)制,充分發揚黨(dang)內民(min)主,維(wei)護黨(dang)的集中(zhong)統一;

(五(wu))堅持黨必(bi)須在憲法和法律(lv)的范圍內活動,注重黨內法規同國(guo)家法律(lv)銜(xian)接和協調;

(六(liu))堅持便利管(guan)用,防(fang)止(zhi)繁瑣重復。

第八(ba)條(tiao)黨(dang)內法規制(zhi)定工作由黨(dang)中(zhong)央集中(zhong)統一(yi)領導,日常工作由中(zhong)央書記處負(fu)責。

中央辦公廳(ting)承擔(dan)黨內法規制定的統籌協調和(he)督促指(zhi)導工作。

第二章 權限

第九條黨(dang)的中(zhong)央組織(zhi)就下列事項制(zhi)定(ding)中(zhong)央黨(dang)內法規:

(一)黨的(de)性質和宗旨(zhi)、路(lu)線和綱(gang)領、指導思(si)想和奮斗目(mu)標;

(二(er))黨的(de)(de)各級各類(lei)組織的(de)(de)產(chan)生、組成和(he)職(zhi)權職(zhi)責的(de)(de)基本制度;

(三)黨員(yuan)義務權利方面的(de)基本制度(du);

(四)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(ge)方面的基本(ben)制度;

(五)涉及(ji)黨的(de)重大問題的(de)事項;

(六)黨的(de)紀律處(chu)分(fen)和(he)組織處(chu)理(li)方面的(de)基本(ben)制度;

(七)其他應(ying)當(dang)由中央黨(dang)內(nei)法規(gui)規(gui)定(ding)的事項。

凡是涉及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事(shi)項(xiang),只能由中央黨內法規(gui)作(zuo)出規(gui)定(ding)。

第十(shi)條中央紀律檢(jian)查委員(yuan)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就其(qi)職權范圍(wei)內有關事項制定黨內法(fa)規(gui):

(一)為貫徹執行中(zhong)央黨內法規(gui)作出配套規(gui)定;

(二(er))履(lv)行黨章(zhang)和中央(yang)黨內法(fa)規(gui)規(gui)定(ding)的黨的工作相關職責。

確有必要的,經黨中(zhong)央批準(zhun),有關中(zhong)央國(guo)家機關部(bu)門黨委可以就特(te)定事(shi)項(xiang)制定黨內法(fa)規。

第十一條省(sheng)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(dang)委就其職權(quan)范圍(wei)內(nei)有關事項制定黨(dang)內(nei)法規:

(一)為貫徹(che)執行中(zhong)央黨(dang)內法規(gui)作出配套規(gui)定;

(二(er))履行黨(dang)章和(he)中央黨(dang)內(nei)法規規定的(de)領(ling)導本地區經濟社(she)會發展(zhan)和(he)負責(ze)本地區黨(dang)的(de)建(jian)設相關(guan)職責(ze)。

第十二條(tiao)(tiao)根據黨(dang)中(zhong)央(yang)授權,就應當制(zhi)定(ding)中(zhong)央(yang)黨(dang)內法規(gui)的有關事項,中(zhong)央(yang)紀律檢(jian)查委員(yuan)會以及(ji)黨(dang)中(zhong)央(yang)工作機關和省、自治(zhi)區、直轄市黨(dang)委可(ke)以先(xian)行制(zhi)定(ding)黨(dang)內法規(gui),待條(tiao)(tiao)件(jian)成熟時再(zai)制(zhi)定(ding)中(zhong)央(yang)黨(dang)內法規(gui)。

根(gen)據黨(dang)(dang)中(zhong)央授(shou)權制定黨(dang)(dang)內法規的,制定機關應當嚴格遵(zun)循授(shou)權要求,及時向黨(dang)(dang)中(zhong)央請示報(bao)(bao)告有關重(zhong)大事項,經(jing)報(bao)(bao)黨(dang)(dang)中(zhong)央批準后方可(ke)發布。

第十三條涉及兩(liang)個以上部委職權范圍(wei)的(de)事項,有(you)關部委應當聯合制(zhi)(zhi)定黨內法(fa)規或(huo)者提請黨中央制(zhi)(zhi)定中央黨內法(fa)規。

制(zhi)定(ding)黨內法規涉(she)及(ji)政府職權(quan)范(fan)圍(wei)事項的(de),可以由黨政機關聯合(he)制(zhi)定(ding)。

第十四條(tiao)上位黨(dang)內(nei)法(fa)規明確要求制定配(pei)套黨(dang)內(nei)法(fa)規的(de),應當及時制定;沒有要求的(de),一(yi)般不再制定。

制(zhi)定(ding)配套黨(dang)內法規(gui),不得(de)超出(chu)上(shang)位黨(dang)內法規(gui)規(gui)定(ding)的范圍,作出(chu)的規(gui)定(ding)應當明確(que)、具體,具有針對(dui)性、可操作性。除非必要情況(kuang),對(dui)上(shang)位黨(dang)內法規(gui)已(yi)經(jing)明確(que)規(gui)定(ding)的內容不作重復(fu)性規(gui)定(ding)。

第三章 規劃與計劃

第十五條(tiao)制定(ding)(ding)黨內法規應當統籌(chou)進行,科(ke)學編制黨內法規制定(ding)(ding)工作五年(nian)(nian)規劃和年(nian)(nian)度(du)計劃,突(tu)出重點、整體推進,構(gou)建(jian)內容(rong)科(ke)學、程序嚴密(mi)、配套完備、運行有效的(de)黨內法規體系。

第十六條中(zhong)央(yang)黨(dang)內(nei)法規(gui)制(zhi)定工作五年規(gui)劃,由中(zhong)央(yang)辦公廳對中(zhong)央(yang)紀律(lv)檢查委員會(hui)以及中(zhong)央(yang)各(ge)部門和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(dang)委提出的制(zhi)定建議進行匯總(zong),并(bing)廣泛(fan)征求(qiu)意見(jian)后擬(ni)訂,經中(zhong)央(yang)書記處辦公會(hui)議討(tao)論,報黨(dang)中(zhong)央(yang)審定。

中央(yang)黨(dang)內(nei)法規制定(ding)工作年度(du)計劃,由中央(yang)辦公(gong)廳對中央(yang)紀(ji)律(lv)檢查委(wei)員會以及中央(yang)各部門每年年底前提出(chu)的下一(yi)年度(du)制定(ding)建議(yi)進行匯總后(hou)擬訂,報黨(dang)中央(yang)審批。

第十七條中央(yang)紀律檢(jian)查委員會以及中央(yang)各部(bu)門和省、自治區、直(zhi)轄市黨委提(ti)出的中央(yang)黨內法規(gui)制定(ding)建議,應當包括黨內法規(gui)名稱、制定(ding)必要性、報送時間、起草單位等(deng)。

第十(shi)八條中央紀律檢(jian)查委員會(hui)以(yi)及黨中央工作(zuo)(zuo)機(ji)關和(he)省、自治區(qu)、直轄(xia)市黨委可以(yi)根據(ju)職權(quan)和(he)實(shi)際需要(yao),編制本系統、本地區(qu)黨內法規(gui)制定工作(zuo)(zuo)規(gui)劃(hua)和(he)計劃(hua)。

第十九條黨內(nei)法(fa)規制定工作規劃和計(ji)劃在(zai)執行(xing)過程中,可(ke)以(yi)根(gen)據實際情(qing)況進行(xing)調整。

第四章 起草

第二十條(tiao)中央黨(dang)內法(fa)(fa)規(gui)按其內容一(yi)般由(you)(you)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(yi)及(ji)中央有關(guan)部門等(deng)起(qi)(qi)草(cao),綜合性黨(dang)內法(fa)(fa)規(gui)由(you)(you)中央辦公廳協調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(yi)及(ji)中央有關(guan)部門等(deng)起(qi)(qi)草(cao)或者(zhe)成立專門起(qi)(qi)草(cao)小(xiao)組起(qi)(qi)草(cao)。特別重要的中央黨(dang)內法(fa)(fa)規(gui)由(you)(you)黨(dang)中央組織起(qi)(qi)草(cao)。

中央(yang)(yang)紀律檢(jian)查委員(yuan)會以及(ji)黨中央(yang)(yang)工(gong)作機關和省、自治區、直轄(xia)市黨委制(zhi)定的黨內法規(gui),由(you)其自行組織起(qi)草。

第二十一條黨(dang)內(nei)法規草(cao)案一般應(ying)當包括下列內(nei)容(rong):

(一)名稱;

(二)制定目的(de)和(he)依據;

(三)適用范圍;

(四)具體規范;

(五)解釋機關;

(六)施行日期。

第(di)二十二條起草黨內(nei)法(fa)規,應當深入調查(cha)研究,全面(mian)掌(zhang)握(wo)實際(ji)情況,認(ren)真總結歷(li)史經驗(yan)和新的(de)實踐(jian)經驗(yan),充分了解各級黨組織和廣(guang)大黨員的(de)意見和建議。必要時,調查(cha)研究可以吸(xi)收黨委及(ji)其工作機關法(fa)律顧問(wen)和有關專(zhuan)家學者(zhe)參加,或者(zhe)委托(tuo)專(zhuan)門機構開(kai)展。

第二十三條起草黨內法規的(de)部(bu)(bu)門(men)和單位,應當(dang)就涉及其(qi)他部(bu)(bu)門(men)和單位工作范圍(wei)的(de)事(shi)項,同(tong)有關部(bu)(bu)門(men)和單位協商一(yi)致。經協商未(wei)能取(qu)得一(yi)致意見(jian)的(de),應當(dang)在報(bao)送(song)黨內法規草案時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(ming)。

第二十四條起草黨(dang)(dang)內(nei)法規,應當與現(xian)(xian)行黨(dang)(dang)內(nei)法規相(xiang)銜接。對同一事項,如果需要作出與現(xian)(xian)行黨(dang)(dang)內(nei)法規不一致的規定,應當在草案(an)中作出廢止或者如何適用現(xian)(xian)行黨(dang)(dang)內(nei)法規的規定,并在報送草案(an)時說(shuo)明情況和理(li)由(you)。

第二十五條黨(dang)(dang)內法(fa)規草(cao)案(an)形成后,應當(dang)(dang)(dang)廣泛(fan)征求意(yi)(yi)見(jian)。征求意(yi)(yi)見(jian)范圍(wei)根據黨(dang)(dang)內法(fa)規草(cao)案(an)的具體內容確定,必要時在全(quan)黨(dang)(dang)范圍(wei)內征求意(yi)(yi)見(jian)。征求意(yi)(yi)見(jian)時應當(dang)(dang)(dang)注意(yi)(yi)聽取黨(dang)(dang)代表大會代表和(he)基層黨(dang)(dang)員、干部(bu)以及有關專家學者的意(yi)(yi)見(jian)。與群眾切(qie)身利益密切(qie)相關的黨(dang)(dang)內法(fa)規草(cao)案(an),應當(dang)(dang)(dang)充分聽取群眾意(yi)(yi)見(jian)。

征(zheng)求(qiu)意見可以(yi)采取(qu)(qu)書面形(xing)式,也可以(yi)采取(qu)(qu)座談會、論(lun)證會、網上征(zheng)詢(xun)等形(xing)式。

第二十六條起草(cao)部門和單位向審(shen)議(yi)批準機關報(bao)送黨內法規(gui)草(cao)案,應當同時報(bao)送草(cao)案制定(ding)(ding)說(shuo)明(ming)。制定(ding)(ding)說(shuo)明(ming)應當包括(kuo)制定(ding)(ding)黨內法規(gui)的必要(yao)性、主要(yao)內容(rong)、征求意見情況(kuang)、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商情況(kuang)等。

第五章 審批與發布

第二十七條審議批準(zhun)機(ji)關(guan)收到(dao)黨內法(fa)規(gui)草案后(hou),交由所屬法(fa)規(gui)工作機(ji)構(gou)進行(xing)前置審核。前置審核主要(yao)審核下(xia)列內容(rong):

(一(yi))是否符合增強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(ding)“四個自(zi)信”、做(zuo)到“兩個維護”等(deng)政治要(yao)求;

(二(er))是否同黨章(zhang)、黨的理論和路線(xian)方針政策(ce)相抵觸;

(三(san))是否同(tong)憲法(fa)(fa)和法(fa)(fa)律(lv)不一致;

(四)是(shi)否同上位(wei)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相(xiang)抵觸(chu);

(五)是否與其他同位黨內法規(gui)和規(gui)范性文件對同一事項的(de)規(gui)定相沖突;

(六)是否(fou)就涉及的重大問題與有關(guan)部門和(he)單位協商;

(七)是(shi)否存(cun)在謀求部門利益和(he)地方保(bao)護問題;

(八)是否符(fu)合(he)制定權限、程序以及規范表述要(yao)求(qiu)。

對存(cun)在問(wen)題的(de)黨內法規(gui)(gui)草(cao)案,法規(gui)(gui)工作(zuo)機構經批(pi)(pi)準可以向(xiang)起(qi)草(cao)部門和(he)單位(wei)提出修(xiu)改(gai)意見(jian)。如起(qi)草(cao)部門和(he)單位(wei)不采納修(xiu)改(gai)意見(jian),法規(gui)(gui)工作(zuo)機構可以向(xiang)審議批(pi)(pi)準機關提出修(xiu)改(gai)、緩(huan)辦或者退回的(de)建議。

第二十八條中央黨(dang)內法規(gui)草案的審批(pi),按照(zhao)下(xia)列(lie)方式(shi)進(jin)行:

(一)準則草案一般(ban)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(yi)審議(yi)批準;

(二(er))條例草案(an)一般由中央政治局(ju)會議審議批準;

(三)規定、辦法、規則、細(xi)則草案一般(ban)由中央政治局(ju)常委(wei)會會議審議批(pi)準;

(四)對(dui)調(diao)整范(fan)圍單一或者配套(tao)性規定、辦法、規則、細則草(cao)案,可以采(cai)取傳(chuan)批方式,由中(zhong)央辦公廳報(bao)黨中(zhong)央審批。

中央紀律(lv)檢查委(wei)員會(hui)以及(ji)黨中央工作機(ji)(ji)關制定(ding)的黨內(nei)法(fa)規草(cao)案,由其領導機(ji)(ji)構會(hui)議審議批(pi)準。

省、自治區(qu)、直(zhi)轄市(shi)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(gui)草案,由黨委全體會(hui)議或者(zhe)常(chang)委會(hui)會(hui)議審(shen)議批(pi)準。

第二十九(jiu)條經審議(yi)批(pi)準的(de)黨內法(fa)規草案,由法(fa)規工(gong)作機構審核(he)并按照程序報批(pi)后發布。

中(zhong)央(yang)黨(dang)(dang)(dang)內法(fa)規采(cai)用中(zhong)央(yang)文(wen)(wen)件形式(shi)發(fa)(fa)布。中(zhong)央(yang)紀(ji)律(lv)檢查(cha)委(wei)(wei)(wei)員會制(zhi)定(ding)的黨(dang)(dang)(dang)內法(fa)規采(cai)用中(zhong)央(yang)紀(ji)律(lv)檢查(cha)委(wei)(wei)(wei)員會文(wen)(wen)件形式(shi)發(fa)(fa)布。黨(dang)(dang)(dang)中(zhong)央(yang)工作機(ji)關制(zhi)定(ding)的黨(dang)(dang)(dang)內法(fa)規采(cai)用黨(dang)(dang)(dang)中(zhong)央(yang)工作機(ji)關文(wen)(wen)件形式(shi)發(fa)(fa)布。省、自(zi)治區、直轄(xia)市黨(dang)(dang)(dang)委(wei)(wei)(wei)制(zhi)定(ding)的黨(dang)(dang)(dang)內法(fa)規采(cai)用黨(dang)(dang)(dang)委(wei)(wei)(wei)文(wen)(wen)件或者黨(dang)(dang)(dang)委(wei)(wei)(wei)辦公廳文(wen)(wen)件形式(shi)發(fa)(fa)布。發(fa)(fa)布時,黨(dang)(dang)(dang)內法(fa)規標題應當添(tian)加(jia)題注,載明制(zhi)定(ding)機(ji)關、通過日(ri)期、發(fa)(fa)布日(ri)期。

黨(dang)(dang)內法規(gui)除涉及黨(dang)(dang)和國家(jia)秘密不得(de)公開或者按照有關規(gui)定不宜公開外,應(ying)當在黨(dang)(dang)報黨(dang)(dang)刊、重點新聞網站(zhan)、門戶網站(zhan)等黨(dang)(dang)的媒體上公開發布。

第三十條實際工作迫切需要但(dan)還(huan)不夠成熟的黨內法規,可以先試行。試行期限一般(ban)不超過5年。

第六章 保障

第三十一條(tiao)制(zhi)定黨內法規,應當嚴(yan)格(ge)遵循效力位階(jie)要求:

(一(yi))黨(dang)(dang)章(zhang)在(zai)黨(dang)(dang)內法規中(zhong)具有最高效力,其(qi)他任何(he)黨(dang)(dang)內法規都不得同(tong)黨(dang)(dang)章(zhang)相抵觸;

(二(er))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黨(dang)內法規的效力(li)高于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紀律(lv)檢查委員會(hui)以及(ji)黨(dang)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工作機(ji)(ji)關和(he)省、自(zi)治(zhi)區、直轄(xia)(xia)市黨(dang)委制定(ding)的黨(dang)內法規,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紀律(lv)檢查委員會(hui)以及(ji)黨(dang)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工作機(ji)(ji)關和(he)省、自(zi)治(zhi)區、直轄(xia)(xia)市黨(dang)委制定(ding)黨(dang)內法規不(bu)得同中(zhong)(zhong)央(yang)黨(dang)內法規和(he)規范性文件相抵觸;

(三)中央(yang)紀律(lv)檢查(cha)委(wei)(wei)員(yuan)會(hui)以及黨(dang)(dang)(dang)中央(yang)工(gong)作機(ji)關(guan)制(zhi)(zhi)定(ding)的(de)(de)黨(dang)(dang)(dang)內(nei)法(fa)規(gui)的(de)(de)效力高于(yu)省、自治區(qu)、直(zhi)(zhi)轄市(shi)黨(dang)(dang)(dang)委(wei)(wei)制(zhi)(zhi)定(ding)的(de)(de)黨(dang)(dang)(dang)內(nei)法(fa)規(gui),省、自治區(qu)、直(zhi)(zhi)轄市(shi)黨(dang)(dang)(dang)委(wei)(wei)制(zhi)(zhi)定(ding)黨(dang)(dang)(dang)內(nei)法(fa)規(gui)不得同中央(yang)紀律(lv)檢查(cha)委(wei)(wei)員(yuan)會(hui)以及黨(dang)(dang)(dang)中央(yang)工(gong)作機(ji)關(guan)制(zhi)(zhi)定(ding)的(de)(de)黨(dang)(dang)(dang)內(nei)法(fa)規(gui)相抵(di)觸。

第(di)三十二(er)條中央紀(ji)律(lv)檢查委員(yuan)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和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有(you)下列(lie)情(qing)形之一(yi)的,黨中央予以責令(ling)改正或(huo)者撤(che)銷(xiao):

(一(yi))同黨章、黨的理論(lun)和(he)路(lu)線方針政策相抵觸(chu);

(二)同憲(xian)法(fa)、法(fa)律和行政法(fa)規(gui)相抵觸(chu);

(三)同上(shang)位(wei)黨內法規和規范(fan)性文(wen)件相抵觸;

(四)其(qi)他應(ying)當責令改正或(huo)者撤銷的(de)情形。

不同部委制定的(de)(de)黨(dang)內法(fa)規對(dui)同一事項作出的(de)(de)規定相(xiang)沖突的(de)(de),提請黨(dang)中央處(chu)理(li)。

第三十三條同一(yi)制(zhi)定(ding)(ding)(ding)(ding)機關制(zhi)定(ding)(ding)(ding)(ding)的(de)(de)黨(dang)內法規(gui)(gui)(gui)(gui),一(yi)般規(gui)(gui)(gui)(gui)定(ding)(ding)(ding)(ding)與(yu)特別規(gui)(gui)(gui)(gui)定(ding)(ding)(ding)(ding)不一(yi)致的(de)(de),適用特別規(gui)(gui)(gui)(gui)定(ding)(ding)(ding)(ding);舊(jiu)的(de)(de)規(gui)(gui)(gui)(gui)定(ding)(ding)(ding)(ding)與(yu)新的(de)(de)規(gui)(gui)(gui)(gui)定(ding)(ding)(ding)(ding)不一(yi)致的(de)(de),適用新的(de)(de)規(gui)(gui)(gui)(gui)定(ding)(ding)(ding)(ding)。

第三十四條黨內法規(gui)需要(yao)進(jin)一步明(ming)確條款具體含義或者適用問題(ti)的(de),應(ying)當(dang)進(jin)行解(jie)釋。中(zhong)央(yang)黨內法規(gui)由黨中(zhong)央(yang)或者授權(quan)有(you)關(guan)部委解(jie)釋,中(zhong)央(yang)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(ji)黨中(zhong)央(yang)工(gong)作(zuo)機(ji)關(guan)和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委制定(ding)的(de)黨內法規(gui)由制定(ding)機(ji)關(guan)解(jie)釋。

黨內法規的(de)解釋(shi)同(tong)黨內法規具有同(tong)等效(xiao)力。

第三十五條中(zhong)央紀律檢(jian)查委(wei)員會以及黨(dang)中(zhong)央工作機關和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(dang)委(wei)制定的黨(dang)內(nei)法規應當自發布(bu)之日起(qi)30日內(nei)報黨(dang)中(zhong)央備案。中(zhong)央辦公(gong)廳按照有(you)關規定負(fu)責具體(ti)審查工作。

第三十六條(tiao)堅持制定和實(shi)施一體(ti)推進,健全黨內法(fa)規執行責(ze)任(ren)制,加大黨內法(fa)規宣傳、教育(yu)、培(pei)訓力度,對黨內法(fa)規執行情(qing)況、實(shi)施效果開展評(ping)估,加強監督執紀問責(ze),確(que)保(bao)黨內法(fa)規得到有效實(shi)施。

第三(san)十七(qi)條制定(ding)機(ji)關應當組(zu)織開展(zhan)黨內法規清(qing)理(li)工作,及時開展(zhan)集中清(qing)理(li),根(gen)據需要開展(zhan)特定(ding)內容或者特定(ding)范圍(wei)的專項清(qing)理(li),在制定(ding)工作中同步(bu)開展(zhan)即時清(qing)理(li)。根(gen)據清(qing)理(li)情況(kuang),作出(chu)修改、廢(fei)止、宣布失(shi)效等(deng)決(jue)定(ding)。

第(di)三十(shi)八條制(zhi)定機關應當及(ji)時修(xiu)改滯后于實踐發展的黨(dang)內(nei)(nei)法規。視情(qing)可(ke)以采取修(xiu)訂、修(xiu)正案或者修(xiu)改決定等(deng)方式修(xiu)改,對相關聯(lian)的黨(dang)內(nei)(nei)法規可(ke)以開展集中修(xiu)改。修(xiu)改后,應當發布(bu)新的黨(dang)內(nei)(nei)法規文本。

第三(san)十九條黨內法規的編纂、匯編、出版等事宜,由制定(ding)機(ji)關(guan)所屬法規工作機(ji)構按(an)照有關(guan)規定(ding)辦理(li)。

第七章 附則

第(di)四十條黨內法(fa)規的(de)修(xiu)改,適(shi)用(yong)本條例。

黨章(zhang)的修改(gai)適用黨章(zhang)的規定。

第(di)四十一條軍隊(dui)黨內法(fa)規制(zhi)定規定,由中央軍事(shi)委員會根據本條例制(zhi)定。

第四(si)十二條本(ben)條例由中央辦(ban)公廳負責(ze)解釋。

第四十三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
相關新聞
讀取內容中,請(qing)等待...
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